数字问责推动治理创新
作者: 来源:管理学院 发表时间:2023-11-19 浏览: 161 次
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-中国社会科学报
作者:赵敬丹(教授)
“问责”最早源自中国古代的文化和政治体制,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“君子问难”和“自责”的概念,并在中国历史上发展出独特的政治文化。在中国古代,君主或统治者有责任对国家、政府和自己的行为负责。这种责任观念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的一部分,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价值观之一。在现代中国,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,“问责制”作为一种施政原则和管理方式,被用来监督和追究政府官员在职责履行、行为失范、职务违法等方面的责任,以保证政府的廉洁、公正和效能。
数字问责的治理效能
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普遍应用,人类社会进入到史无前例的大数据时代。数字技术正以不可逆转之势嵌入经济、社会以及各层级政府部门,在公共管理领域形成了多样化的数字治理新形态。数字问责也进入大众视野,推动数字治理实现透明、精准、精细化。
数字问责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,通过数据采集、整合、分析和展示,对政府、机构、企业等相关主体在数据管理、处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、评估和追溯,以实现责任明晰、权力约束和治理过程的透明化,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、道德准则和责任义务,并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。数字问责的引入可以弥补现有问责方式的不足,提高问责的全面性、客观性、及时性、效率性和精准度,促进公共数字治理效能的提升。
首先,传统的问责方式受限于信息的有限性和主观性,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估相关主体的行为和决策。而数字问责可以基于对大规模数据的分析和挖掘,提供更全面、客观的评估结果,有助于更准确地判定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。其次,传统的问责方式可能存在数据滞后、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,使得行为评估和问责可能存在时间延迟的情况。而数字问责可以基于实时数据的收集和分析,及时监测和评估相关主体的行为和决策,使得问责能够更加及时地进行。最后,传统问责方式对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分析存在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,工作效率有限。而数字问责可以借助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,实现对大规模数据的高效处理和快速分析,提高问责的效率和精确度。
数字问责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了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,通过数字平台和社交媒体等渠道,政府、企业和公众可以迅速获取和发布信息,信息的传递和反馈速度大大提高。第一,数字问责强调信息透明度和公开性。数字技术使得信息更加易于获得和流通,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和应用程序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,实现信息的对等和公正。第二,数字问责提供了更广泛和多样的监督途径。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可以进行多方面监督,通过评论、点赞、举报等形式参与问责过程,形成多元化的监督力量。第三,数字问责倡导数据驱动的决策。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,数字问责可以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进行实时评估,权衡决策的有效性和成本效益,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。
尽管数字问责在许多方面具有优势和潜力,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弊端和挑战,如数字鸿沟,可能会排除一些人群的参与,降低问责过程的代表性;不平衡的参与,导致少数声音主导或公众舆论失衡;虚假信息和滥用,可能会干扰公正的讨论和决策,影响问责的效果;隐私和安全问题,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数字问责过程的信任;等等。这些弊端需要认真对待,并通过合适的政策和机制予以解决,以确保数字问责的公正性、透明度和有效性。
数字问责的实施路径
数字问责在数字时代成为一种重要的补充和完善,为治理提供了新的机制和路径。数字问责的实施路径具体如下:
第一,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。数字问责的实施需要依赖数字技术和信息化平台。政府、企业和公共机构应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,提升信息系统和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,提高数据收集、存储、处理和分析的能力。
第二,优化机制设计。数字问责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规则来确保信息的透明、责任的明确和监督的有效。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制定数字问责的政策法规,明确问责的对象、范围和程序,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机制,确保数字问责的实施和执行。同时,建立响应机制和追责机制,明确不当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后果。对于违规行为,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,以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。
第三,推进公众参与。数字问责的核心在于强调公众的参与和监督。政府和相关机构应积极引导并支持公众参与数字问责的过程,通过数字平台和社交媒体等渠道,提供便捷的参与和监督途径,鼓励公众表达意见、提出建议和举报不当行为,实现多元化的监督。
第四,加强数据治理。数字问责离不开数据的支撑和运用。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数据治理,包括数据收集、整合、共享和保护等环节,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安全,保护个人隐私,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和应用价值。
通过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、优化机制设计、推进公众参与和加强数据治理,数字问责可以得到有效推动。但这些路径不是孤立的,它们相互连接、相互促进,构成数字问责实施的综合路径。在实施数字问责的过程中,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特定领域的需求,灵活地选择和组合这些路径,以实现数字问责的最佳效果。
总之,有效的数字问责更加强调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,促进数据主体的权益保护,提高数据质量和可信度,推动数据驱动的决策和创新,从而增强政府、企业等相关机构决策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,推动公共政务事务治理的公正性和民众参与的效果,提升治理质量和社会福祉。
(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“乡村数字治理的协同机制及其效能优化研究”(21BZZ013)阶段性成果)